《热血律师》不好看吗?

2017-03-15

《热血律师》不好看吗?

08年上户彩、北村一辉主演的《热血律师》。个人认为很好看啊。据说收视率不高,媒体评论也不太好。但其实不知道普通观众怎么想,但作为一个行业门外汉来说,这部片子让我感受到了作为律师“伦理”部分的正能量。前两集节奏稍微有点慢,但看完第一个案子之后绝对有追下去的理由。

这部片子里选的案件都非常现实,非常非常现实,结合中国社会当下的魔幻现实主义国情来看,简直振聋发聩,发人深省。被家暴,女儿被丈夫性侵之后一心想要带着女儿离开丈夫的女人,因为母亲的娇惯和纵容因而屡教不改毫无悔过之心的少年犯,遭受着校园暴力最后愤而杀死施暴者的少年,还不起欠款想要申请个人破产却反反复复的“老赖”……

堂本灯的逻辑和古美门恰恰是相反的。古美门的逻辑是“律师能做的只是坚持程序正义,至于事实真相如何,他们无力判断,也无意去研究”。而堂本灯的逻辑是“一定要弄出事实真相,哪怕这样会伤害到许多人,然而对于更弱势的一方不是没有意义的”。 与Legal High一样,《热血律师》也是前辈男律师与职场新手女律师的搭配,能不管就不管的前辈律师,与什么都要管,满脑子正义的职场菜鸟。但《热血》的案件更加接近普通人,更加沉重,更为两难,而不像LH一样,出的都是故意引导大众选错误答案的诱导题。

怎么解释这个诱导题呢?大众认为的弱势群体不一定代表着正义,律师这一行业没有“正义”与“真相”可言,每个人都会有弱点和错误,律师就是利用了人性的弱点和错误来进行辩护,维护自己代表的客户那一方利益的职业。所以有很多案件,比如开发商开发遭到居民抵制,还有什么水污染那一集吧好像是,都是先抛出一个普通民众一看就容易站在他们所认为的“弱势”一方的局面,然后古美门不负众望地站在了“民意”的对立面,最后在法庭上发表长篇大论,斥责“民意”中武断和理所当然的部分,以非常新颖的观点折服观众。还有一些案件,比如美魔女杀人案,还有第一季第一集为一个小哥开脱杀人的案件,是想要传达一个观点,那就是律师只能管到程序正义,以非法手段采取的证据,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哪怕事实仿佛呼之欲出,也不能判定有罪。这个“疑罪从无”的思想常常被律政剧用来做一些冤案反转。

《热血律师》却现实得多,也沉重得多。比如,一个女律师,要为一个强奸犯辩护,你什么心情?为了追求正义不顾委托人的要求,结果导致委托人犯下了杀人未遂的案子,从受害者变成被告人。又比如,为了委托人的利益,帮一个强奸犯打赢了官司,导致被强奸的女子自杀,而强奸犯多年后又犯下了同样的罪行。你作为强奸犯的辩护律师,是什么感受?律师到底是用法律保护人的职业,还是用来包庇罪犯,害更多人的职业?真正的正义,真的不可能出现吗?

这部片子最好看的地方在最后两集。堂本的师父——杉崎成为了被告者。与其他律师剧尤其是LH不同,男性的前辈律师并非始终站于权力上层来拯救身为新人的女下属,而是最后由新人女下属去拯救——女主站在对立利益方,要把自己尊重的前辈杉崎定罪。因为他犯下过虽然作为律师是天经地义无可挑剔,然而作为一个人完全无法原谅自己的罪。因为他当年的辩护,强奸犯无罪释放,被强奸的女子上吊自尽,而强奸犯多年后又犯下同样的罪行……为这样的人辩护,导致这样结果的律师,是否完全是无罪的?现实中作为一个律师来说,这或许正可以显示他的优秀——能为一个板上钉钉的犯罪者作完美的无罪辩护。律师的本质不就是颠倒黑白嘛?然而作为一个人来说,当你发现自己的辩护造成了这样的后果,你是否需要为此承担责任?律师在保护委托人利益的基础之上,是否应该坚持真相和正义?

故事的结尾,这场官司并没有决出胜负,也就是说,作者把这个决定了律师这一行业未来的时刻交给了读者。律师这一行业需不需要伦理约束,将来会不会有这样的约束,都要交给读者和时间了。

《热血》这部剧敢于挑战现有的律师职业伦理,让我觉得特别了不起。从这一点上来说,它与流行的律政剧思想是反其道而行的。不火也难怪(当然也有好多因素)。

虽然我觉得吧,律师辩护伦理上应当无罪。因为罪行不可以预判。一个律师无法100%预测他的委托人是否会因为本次的无罪辩护再次犯下罪行。他也没有立场来做这样的事。这种事应该交给法官。那个坐在庭上敲小锤子的人才是最终的决定者。律师只是摆出证据来说明是否可能有罪或无罪,然而最终决定正义归属的是法官。

现在的律政剧都不怎么带法官玩真是太无奈了。

发表在 影评 北村一辉 日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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