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产证上有第三人名字 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
相关推荐
-
房产证上有第三人名字 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
更多>相关知识
-
离婚分割财产:你必须知道的“房屋析产”
-
离婚后的房子怎么分割?离婚财产一定要分割吗?
-
婚前个人购房婚后共同拥有?离婚时财产如何分割
-
夫妻离婚房产怎么分割?房产产权归谁?
-
父母婚前资助买房,子女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
微信扫码打开
房天下小程序
张先生来信问:我和妻子陆某2005年结婚,婚后由于两人经济收入不高,储蓄有限,在与双方家长一同商议后,决定共同出资 购房。
在办理房产证时,登记了三个人的名字,即我、妻子陆某和丈母娘林某,我和妻子各占40%的房产份额,丈母娘占20%。现我和妻子因多年两地分居早已感情破裂,如果起诉离婚,这套房子将会如何分割呢?能否主张由我取得房子,给对方经济补偿?
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 婚姻家庭法务部主任吴杰臻律师解答:因房产证上有第三人的名字,那么这套房子就不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对于这套房子的分割,有可能牵涉到第三人的利益,故法院一般不会直接在本次离婚诉讼中处理这套房子。
这种情况下,法院一般会采取如下措施:
(1)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的部分 财产分割不予审理,由当事人另案提起诉讼;
(2)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中止审理,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再根据析产之诉的判决结果,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割。
因此,建议张先生先就房产分割问题与对方协商经济补偿的具体数额。如协商不成,除了提起离婚之诉外,还另需提起析产之诉。
延伸阅读:夫妻间 房产证加名及去名流程夫妻离婚析产情况
一、夫妻间房产转移流程:
如果房子还有贷款,那么先去银行办理抵押手续变更。办理所需要的费用:110元手续费。如果贷款是公积金的,需要另外加100元;如果是组合贷款( 公积金贷款+ 商业贷款),需要加200元费用。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及其复印件。
1、去房屋交易中心(以华侨路 房产局为例),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
申请登记程序:
配图( 2楼测绘窗口)-提交资料( 2楼受理窗口)-交费领证(3楼发证大厅)。
配图查验资料: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转移类)、协议、约定或生效的法院判决书、调解书
登记提交资料: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转移类)、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 房屋所有权证、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查验原件)、结婚证、夫妻关系证明或可以证明夫妻关系的户口薄复印件(与原件核验),双方的约定、协议;或、离婚协议书复印件(查验原件);或生效的法院判决书、调解书。
2、自行约定的,须双方到场签字;
房屋已抵押的,提供 抵押权人同意证明( 抵押权人同意证明文本,在 2楼商务中心领取)。
二、夫妻房产转移 税费:
无论房产证上加名字、去名字,还是换成对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之间, 契税都是免征的,当然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也是不用交的。
另外,如果夫妻离婚了,那么房产证的去名也是不需要征收 契税、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的。
三、两种离婚析产方式的不同:
1、对于诉讼离婚来讲,只要拿到了法院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不论对方是否配合,办理 房产过户不是问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房产交易中心会协助法院办理 房产过户。
2、但是对于协议离婚来讲,一旦对方不配合, 房屋过户就比较麻烦,因为仅凭书和离婚协议书,尚不足以证明对方 房产过户的真实意愿,房屋管理部门无法审查协议的真实性,所以要求当事人双方到场进行房屋析产。
网友咨询:我和前夫已经协议离婚一年,当时在民政局离婚协议上约定房子归我,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后,前夫一直不配合办理过户怎么办?
房博士热线:您好,碰到这种渣前夫,可以以不履行离婚协议为由向法院起诉。如果对方不配合,则是对离婚协议书的不履行,属违约行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书,如果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履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可以向房管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这样就可以办理过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