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谷法院:“告官见官”行政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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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海报新闻阳谷4月1日讯(记者 马庆帅 通讯员 杨树新)近日,聊城市委、市政府两办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应诉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去年实现行政诉讼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基础上,今年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施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提高行政应诉能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实现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全覆盖的工作目标。
阳谷县人民法院认真贯彻以上文件精神,早落实,早安排,及时对被诉行政机关发出《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通知书》,要求被诉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在3月31日审理的一起交通管理行政处罚案件中,被诉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参加庭审。
本次开庭审理的是一起原告张某诉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东昌府区大队交通管理行政处罚案件,原告张某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以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张某不服诉至法院,本案经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由阳谷县人民法院管辖,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东昌府区大队法定代表人出庭参加庭审,庭审中,该机关主要负责人针对原告提出的事实和程序问题予以解答。庭审结束后,又针对原告机动车驾驶证降级后的申领问题作出了解答,原告表示满意。
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可以使负责人通过开庭发现所在部门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的予以改进,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促进法治政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