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三大提醒:如何避免租房“陷阱”
2013/7/31 中国图纸交易网 MaiTu.CC 【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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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房屋出租新政的出台,激发了社会的广发存眷。某房产频道聘请原住建部政策研究中间副主任王珏林、北京市汉卓律师事务所律师安百山做客中新访谈,为广大年夜网友解读相干政策。
7月30电近日,北京市住建委等结合印发了《关于发布我市出租房屋人均栖身面积尺度等有关标题问题标通知》。房屋出租新政的出台,激发了社会的广发存眷。某房产频道聘请原住建部政策研究中间副主任王珏林、北京市律师事务所律师安百山做客中新访谈,为广大年夜网友解读相干政策。
北京市律师事务所律师安百山在做客中新访谈时暗示,“在实践中有良多多少租房的过程中呈现了胶葛,包含跟二房主签的合同,发现原房主其实不承认,并且发现那时说的前提跟实际的前提其实不一致,可以从以下三方面在租房的过程中予以寄望。”
第一,要审查房产证件。第二,审查权力人的身份证实;假定权力人是天然人,那就看身份证;假定是单位,就看一下营业执照;肯定这个房产是合法的,房产的权力人是谁。别的,要现场看一下房源,有没有打隔断距离,栖身的空间是多少。第三,要签好合同,签合同要采取当局发的示范文本;“因为这个示范文本它对相干的条目规范的是比较完全的,有些具体的内容可能需要两边往具体谈,可是具体的内容触及到好比我们实际交房的时候,好比房屋维修的责任,好比房租的付款编制,押金的交付和返还的时候,和水电、煤气、物业的承担人必然要商定的详实,一旦产生胶葛的话,我们有一个合同根据。”
别的,安百山还弥补道,“假定是二房主对外转租的话,必然要肯定是原房主承诺他租的,一般两个层面可以看到,第一,他和原房主签的合同里面可以看的出。第二,是不是是在原房主授权的环境下往转租,一旦二房主呈现标题问题了,最终的住房人遭到的损掉原房主是不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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