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孩子抚养权一般都是判决给男方的,当然也会有个别的原因孩子抚养权是判决给女方。今天名律师就给大家讲解一下关于离婚争夺子女抚养权的相关的法律知识。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
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
争夺子女抚养权
归属
夫妻离婚,一般也会导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抚养权。失去抚养权的一方将失去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权利。不过,失去抚养权的一方仍然会享有探视权,可以在约定或裁判的时间内定期探视子女,与子女进行相对短暂的相处。
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
继父母的对继子女的抚养权
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的关系和一般的父母子女关系不同,具有姻亲关系和教育抚养关系,但不具备血缘关系,这种权利和义务是可以解除的,由此推论: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生父(母)和继母(父)都要求抚养该子女的,抚养权归生父母所有。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母不愿意继续抚养的,认为抚养关系已经解除,该子女仍由生父母抚养。
争夺子女抚养权
离婚争夺子女抚养权最有利的条件
一、2周岁以下:一般随母方生活。(周岁按照身份证上出生日期载明起算),但也有例外的情形: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也就是说女方患有精神病、艾滋等);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前提是女方自己有吃有喝不管不顾子女,而后男方主动提出要求子女跟随生活);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例如有吸毒、赌博等恶习的);
二、2-10周岁: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官会在判决时优先考虑:
1、夫妻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指夫妻的共同孩子系独生子女,若两个子女,这条不适用);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例如孩子一直跟着女方在家读书生活,男方在外东奔西走没有固定地方,如果让孩子跟着男方,大家可想而知,对孩子的生活及教育是多么的不利或男方一直带着孩子在身边生活,女方在外打工未与孩子共同生活等);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例如男方或女方在外有婚外私生子,那么无婚外私生子的一方会得到法官的优先考虑);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例如夫妻双方中的一方条件比另一方好很多,子女跟着这一方会对子女的生活及学习更有利,但该方患有精神类疾病或艾滋等疾病,如果子女真的跟随其生活,那么子女的人身安全及身体健康就得不到保障);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我相信这一条在现实生活中大家都会有,现在的家庭条件大家都基本上差不多,所以女子谁带也是在争夺子女抚养权上非常关键的一点 );
三、10岁以上: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子女在10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的,法官会征求子女的意见,这个年龄段子女的意见是非常重要的,谁抚养,基本上由子女决定)。
以上就是名律师给大家讲述了关于离婚争夺子女抚养权的法律知识,相信各位朋友也是有了解到了离婚争夺孩子抚养权条件也是根据不同情况来而定的,并不是只会判决给男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