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些基本的概念如果弄不清楚的话,解决合同纠纷就会比较困难。比如建筑成承揽合同是什么?承揽合同是什么?名律师的这篇文章就来给大家详细介绍。还会给大家说说建筑承揽合同纠纷的审理难点有哪些?想了解的话就接着看下去吧。
建筑承揽合同纠纷
建筑承揽合同是什么
建筑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本质上属于承揽合同,具有与一般承揽合同相同的特征:如都为诺成合同、双务合同、有偿合同,都以完成一定工作为目的,标的都具有特定性。只不过因为建设工程的重要性以及基于规制建设市场的现实需要,我国合同法中才把建设工程合同从承揽合同中分离出来。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而建设工程则包括建设房屋、公路、铁路、桥梁、隧洞、水库工程等,一般是指是指土木建筑工程和建筑业范围内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及大型的建筑装修装饰活动。从现有的司法实践来看,对两者的区分问题通常转化为如何界定建设工程的问题,即从承揽工作内容出发,承揽建设工程的为建设工程合同,承揽其他工作的为承揽合同。
什么是承揽合同
承揽合同是日常生活中除买卖合同外常见和普遍的合同,具体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在承揽合同中,完成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的一方为承揽人;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的一方称为定作人。在日常生活中,如果合同中没有以承揽人、定作人指称双方当事人,也不影响对其法律性质的认定。承揽合同的承揽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数人。在承揽人为数人时,数个承揽人即为共同承揽人,如无相反约定,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负连带清偿责任。
建筑承揽合同纠纷
建筑承揽合同纠纷的审理难点
一、如何认定合同性质,准确确定案由。按承揽合同处理的情况。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时案由的确定。存在劳务分包纠纷时案由的确定。认定为劳动合同纠纷的情况。认定为劳务合同纠纷的情况。其它涉及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商事纠纷。
二、如何确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诉讼主体。发包人因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提起诉讼时的诉讼主体。实际施工人索要工程款提起诉讼时的诉讼主体。挂靠情况下的诉讼主体。转包时的诉讼主体项目经理部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诉讼主体。联合承包时的诉讼主体。
三、借用资质承包(挂靠)、非法转包、违法分包以及内部责任制承包的认定与处理。承包人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第三人。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将自己承包的工程分包给他人。
建筑承揽合同纠纷案件在审理的时候难点还是比较多的,建议大家发生建筑承揽合同纠纷时,第一时间找到名律师,让名律师来帮助你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