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拘留期间, 家属可以见被拘留人吗?
刑事拘留期间除了执法机关办案人员和律师以外,任何人都不能会见嫌疑人。
这个主要是怕串供或者沟通亲属销毁证据等等,但是律师是自己人,也可以委托律师办事,这里不多说,你们只需要知道律师收了钱,就是自己人可以放心用就行了。
如果亲属非要见嫌疑人的话,可以经过检察院批准,检察院的人可以带你亲属来见你,不过一般只有几分钟的时间,而且检察院的人必须在现场,至于怎么办?叫你亲人不断的去检察院烦他们就行了,多说些好话,一般不太要紧的话,大多会答应的。
不能,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在押未经法院审判并生效的嫌疑人只能有办案人员或者辩护律师进行会见,只有在经法院判决并生效后才能会见嫌疑人。
目前只能最好聘请律师会见,弄清是什么罪名,罪行怎么样,这样及时与被害人与受害者联系,设法进行弥补,获取谅解书,以获取不批捕或最后判缓刑。
既然是原则,那就有例外。那什么情况下可以呢?
1.被拘留人是未成年人的,即未满十八周岁的,道理是未成年人心智未成熟,公安机关在作口供时,需要家属陪同。
2.公安机关需要家属做被拘留人思想工作,配合公安机关的工作,举报其他人之类的。
三种罪名不可以,几乎没有变通,危害国家安全 ,涉毒和重大贿赂。其他罪名可以以律师随身工作人员名义会见(如果办案部门发现,律师可能吊销资格),大律师一般不会允许。侦查期间请律师=傻x,他能做的比你多的也就是有资格见见当事人,其他事务你都可以做。
在这期间是不可以的,公安机关在侦查期间,如果是多人作案,怕嫌疑人通过接见人,与另外的嫌疑人串供,建立攻守同盟,对抗审讯,如果是一个人作案,一般家里人不清楚因嫌疑人,为什么事被抓,
如果能够接见,嫌疑人就会告诉家里人,是因为什么事被抓,比如家里面有嫌疑人的脏物,或者一些与案子有关的证据,就会通过接见,叫家里人把这些东西怎么处理,如果公安要找家属问话,该怎么说,所以是不能够在拘留期间与外面的人见面,按照规定,只有在法院审判终结以后,如果十天之内不上诉,
那么在十天以后才能见外面的人,当然,有关系的话,可以在公安去看守所提审时,搭过顺风车看一看,看守所的警察是不敢的,就算关系到位,最多也不过是带几句话,要是私自安排见面,给办案人员知道,可能真的是吃不了兜着走。
一般情况下是不能的。但如果被刑拘的是未成年人,按照法律规定,司法机关对未成年人进行讯问必须要有法定代理人在场的,法定代理人就是父母等。所以未成年人的家属可以见到人的。其他的只有律师可以会见。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