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汉奸被法庭判处死刑,大喊我不是中国人,结果竟被无罪释放
在我国抗日战争时期,全国人民都在英勇的抵抗着日本人的侵略。可也有不少民族败类,投靠日本人,充当日本人的走狗和打手。其中最大的汉奸集团便是以汪精卫为首的南京国民政府。1945年日本人投降后,中国政府对汉奸进行清算。可是在庭审一位女汉奸时,却出现了一些奇怪的事。她因文化汉奸的罪名被法庭判处了死刑,可是在提交了一件物证后,竟被无罪释放了。全国人民知道后义愤填膺。
此人便是民国时期当红歌星李香兰。她于1920年出生在中国辽宁省灯塔市,本名山口淑子,祖籍日本佐贺县。因为她的祖父酷爱中国文化,所以在1906年举家迁往了东北居住。她的父亲本来在满铁会社的煤矿上班,后来因被怀疑与中国抗日分子勾结而遭到了拘留。等李香兰的父亲被释放后,就带着全家人搬到了沈阳居住。
在抚顺去往沈阳的火车上,李香兰结识了同龄的俄罗斯犹太少女柳芭。在柳芭的引荐下,她得以拜苏联著名的歌剧演员波多列索夫夫人为师,从此走上了音乐之路。1933年,李香兰的父亲让她拜自己的中国同学李际春为养父。而李际春给山口淑子取的中国名字就是“李香兰”,这也成了她日后混迹演艺圈的艺名。
李香兰因为从小在中国长大,又在北平翊教女校念过书。所以能讲一口流利的中国话。日本人在东北建立了伪满政权后,为了粉饰太平,宣传所谓的“中日友好”。决定推出一个会讲日语的“中国少女”。而李香兰因为相貌姣好,能说会唱,所以成为了日本人大力吹捧的对象。在此期间,李香兰以中国人的形象不断为日本人做事,为日军打气助威。之后她还演唱了很多日本人为她量身定制的歌曲,其中以《夜来香》最为火。凭着此曲她在中国歌坛迅速走红。
1945年日本投降后,伪满洲国解散。中华民国政府以文化汉奸的罪名逮捕了李香兰,并对她做出了死刑的判决。李香兰在听到法庭的宣判后,大喊:“我不是中国人,不能算汉奸。”并且从内衣中掏出了她的国籍证明。中国法庭在查看了她的国籍后,只能对她进行了一番谴责,最后无奈的将她释放并遣送回日本。当时参加庭审的中国人在看到这个结果时,义愤填膺,都要求处死她。但因李香兰确实是日本人,中国法庭也无法进行判决。
李香兰从法庭出来后表示了她对中国人民的愧疚,回国后还参加了日本参议院。后来她一直致力于中日友好事业,中国政府也对她的行为表示了肯定。2014年,李香兰在日本病逝,享年94岁。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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