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周光权教授新书《刑法学习定律》,带你畅游法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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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光权,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第十一届、十二届、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十一届、十二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十三届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兼任中国犯罪学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最高人民检察院特约监督员,担任全国十余家司法机关专家咨询委员、专家顾问,曾先后挂职担任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副检察长、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副厅长。
主要研究领域:中国刑法学、比较刑法学等。出版《刑法客观主义与方法论》《刑法公开课》等专著十二部;合著、主编、参编刑法学著作三十余部。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刊物发表论文二百多篇,获得省部级奖励十余项。
在每一个人都渴望独立自由发展的今天,“好为人师”已然接近于贬义。但我还是压抑不住“好为人师”的冲动,理由有三:
首先,我本就是教员“一枚”,说我“好为人师”倒也符合事实。
其次,年龄越大越愿意谆谆教导下一代,这好像是规律。“在日本的民间传说中,人的生命被划分为五部分。‘10岁,是个动物;20岁,是个疯子;30岁,是个失败者;40岁,是个骗子;50岁,是个罪犯。’在这一让人欢乐的评估外,有人补充道:60岁,一个人开始劝告自己的朋友;70岁(意识到无论说什么都会被人误解),保持沉默,被视为圣人’。”看一下我的发型,就知道我长得有些“着急”,因此,刚过50岁就直奔60岁的“开始劝告自己的朋友”这一主题,也属正常(本书出版以后,我准备筹划一下如何“保持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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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法学教学不仅是向学生介绍必要的法律知识,而更要教会其进行法学研究和运用法律的方法”。即便我不想当谁的人生导师,但我作为一个过来人讲一讲“我眼中的”或者“我自己体会到的”刑法学习方法,说说自己学习、研究过程中的内心感受、个体性认识,总是没有“社会危害性”的,因为这样多多少少可以让现在以及未来有意研习刑法学的人少走弯路,走得更快更远,让“后浪”们势头强劲!
我1999年进入清华大学工作,2000年开始指导研究生,到今天已然20个年头。我指导的学生,进校后,都会在不同的时间和他们聊聊学习方法问题,内容基本上是想到哪儿就聊到哪儿。这些聊天内容,成为本书的素材。本书系统介绍了学习刑法的若干具体方法,汇集了我20年来在清华大学法学院指导刑法学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以及为本科生授课时的许多体验和感悟。
经常和比自己年龄小很多的孩子们在“一块儿混”,就感觉自己是一个“老小孩儿”,时间一不小心就从指尖溜走了,真的如白驹过隙。无论你如何恋恋不舍都没有用。漫步在这个人来人往、颇有历史沧桑感的校园里,任何人都会有细若尘埃的感觉。这种感觉,随着年龄的增长会越来越强烈。刚入大学校园或即将进入大学校园的学子们大多意气风发,满怀治国平天下的一腔热血,但随着时间的流逝慢慢会产生“很多事都搞不定”的情绪,甚至偶尔会有挫败感。学生如此,老师也不例外。其实,在这个偌大的园子里,每个人能够做的都极其有限,重要的是你的每一天是不是都过得真实和充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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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清华大学法学院工作20年来,我好像没有做过太多值得回味的事,虽然指导的刑法学博士生、硕士生、法律硕士加起来也有一百多人,但总是忙于“迎来送往”,在因材施教、潜心育人方面下的功夫总是觉得不够。讲了上千节课,与学生谈话数百次,修改论文无数篇,但在刑法学习的方法方面仅有只言片语,有时想来真是憾事,正可谓“烛残漏断频欹枕,起坐不能平”。因此,这次下决心尽可能详尽地梳理一下自己关于刑法学习方法的体会。我先从刑法学的独特魅力、学习刑法应先储备哪些知识、重点从老师那里学什么谈起,然后对如何形成比较研究方法、如何高效地阅读、如何思考刑法问题、如何把论文写得更像样、如何看待刑法立法、如何学习犯罪论、如何训练刑罚思维、如何面对生活经验、如何沟通理论与实践等16个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我想尽力将传统上似乎无法言说的“师傅带徒弟”的过程付诸文字,能够帮助刑法学研习者少走弯路,在轻松、愉快的学习氛围中体会刑法学的真谛。本书没有使用华丽的辞藻,且不免有记流水账之嫌,但尽可能真实;每一章的篇幅不尽相同,“形式美”在本书中很难实现,但尽可能把想说的话说完;罗列的问题不少,讲的却都是你所熟悉的浅显道理,但想尽可能让你有所收获。
我无意用20年的个人感受为学界同行指导学生提供“样板”,只希望记录指导同学们学习的过程,等于也是在追忆与学生们共同度过的一段人生岁月,为学生们如何学好刑法提一些建议,审视导师和学生之间可能存在的“代沟”,进而反思自己指导方法的得失,督促自己今后能做得更好,让进入清华大学的优秀学子们能得到更好一些的教育,使他们具备一些西原春夫教授所说的特殊能力:“法律家不但必须熟悉法律制度,同时还必须接受训练,掌握使自己所作出的判断能与神、佛的判断尽量接近的本领。在思想准备上,有三条是非常重要的。一是要养成一种习惯,即对于相互对立的利益,要绞尽脑汁地充分思考,而且必须拿出结论;二是培养自己掌握好寻找相互对立的利益所发生的根据,并正确把握其意义的能力;三是要具有充分理解相互对立利益持有者的心情、感情的情操和善良的心。
当然,我希望:这本书除了可能有益于刑法专业的硕士生、博士生们学习之外,对乐于钻研刑法学的司法实务人员、刑事辩护律师以及其他刑法学爱好者也能有所帮助。
说实话,写一本并非理论刑法学的书,我还是有些诚惶诚恐。对于刑法学,自己或许都还没有“摸到门”,却要教别人学习,这多少有点让人觉得不好意思。陈平原教授曾经说过:“当校长或老师的,万一遇见了‘天才’,该怎么办?我的想法是,深度关切,但任其自由发展,必要时伸手扶一下,这样就行了。你自己都不是天才,按你的思路来‘倾力相助’,有时适得其反。”我写这本书,是以自己目前尚未遇到天才为假设前提的。当然,如果你觉得自己是天才,后面的内容就可以直接忽略。
需要说明的是,对于很多专业问题(如不作为犯、客观归责论、犯罪支配说等),都会在课堂上系统地进行讨论,本书没有详细分析过于专业性、体系性的问题。传授刑法解释学的其他相关知识,不是本书的任务(稍有例外的是定律14,对罗克辛教授在刑法与刑事政策之间架设沟通的桥梁,从而影响刑法教义学的相关理论有较为详细的介绍)。顺便提及一下,如果你期待了解本书所提到的刑法学本体知识,请留意我关于刑法学研究的其他著作,如《行为无价值论的中国展开》(法律出版社2015年版)、《刑法公开课》(第一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19年版),等等。
流沙河先生说:“写诗好比跳舞,愈老愈瘟。四肢僵硬了,腰肥了,颈粗了,脸呆了,气紧了,身不来力,力不从心……年已半百,写来写去,旧腔旧调,很不耐读,该挨骂。”20多年来,我写了不少刑法论文,对“年已半百,写来写去,旧腔旧调,很不耐读”的说法感同身受。不过,本书讲的是刑法学习方法,写的不是我相对驾轻就熟的刑法专业问题,因此,不属于“旧腔旧调”,勉强属于“新腔新调”。我所琢磨的只不过是想在晚窗之下,为你举一盏读书灯。
至此,我要顺势而为,祈求这本虽劳神费力但在现行考评机制下并不算学术成果的“新腔新调”不至于“很不耐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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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本书系统介绍了刑法学习的若干具体方法,汇集了周光权教授20年来在清华大学法学院指导刑法学博士、硕士研究生的内心感悟。本书从刑法学的独特魅力、学习刑法应先储备哪些知识、重点从老师那里学什么谈起,然后依次对如何形成比较研究方法、如何高效地阅读、如何形成刑法思维、如何把论文写得更好、如何看待刑法立法、如何学习犯罪论、如何训练刑罚思维、如何面对生活经验、如何沟通理论与实践等十六个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语言生动活泼,讨论的问题与时俱进。作者问题意识强烈,竭力将传统上似乎难以言传的“师傅带徒弟”的过程付诸文字,能够帮助刑法学研习者少走弯路,同时能够感受到学习刑法的愉悦
稿件来源:法制日报2019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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