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礼当天,新娘被伴郎强吻欲离婚,新郎却说"多大点事"
听别人的故事,悟自己的人生。你了解的越多以后走的弯路可能会少一点。小故事.大道理...如果一切都能顺心如意,又哪来的颠沛流离!小时候,希望自己快点长大,长大了,却发现遗失了童年;单身时,开始羡慕恋人的甜蜜,恋爱时,怀念单身时的自由。很多事物,没有得到时总觉得美好,得到之后才开始明白:我们得到的同时也是在失去。我是情感小百科,你有故事,我有酒。喜欢我,从此你就是我的人了...———— —— · Start · —— ————
01
国庆期间,好日子,结婚的多,自然婚闹也开始暗中涌动。河南的新郎被绑在栏杆上浇酱油,“小侄子”看不惯,脚踹婚闹者;山东的新郎趴车头,被交警罚款扣分,喜事悄悄变坏事。回望过去,好像历年都有各式各样的婚闹,其方式层次不穷。记忆里,最可怕的一次是山东泰安的婚闹,众男子猥亵伴娘被刑拘,从此孔孟之乡、礼仪之邦的齐鲁大地被冠以低俗婚闹的头衔。
其实,婚闹这种陋习已经流传千年,它是古代中国人结婚仪式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行为据信可以追溯到汉朝。一方面,人们认为闹婚可以驱邪避灾,也会让新人将来日子红红火火,所谓“越热闹越喜庆,越尽兴越吉利”。明代杨慎写过本《丹铅杂录》,里面写过,闹婚者虐待新娘,有人撸起新娘袖子用针扎,还有人喜欢脚,非要脱新娘的鞋,看脚好不好看。
你要知道,在明朝,脚可是女人的禁忌之地,跟隐私部位没有区别。若是被他人摸了脚,姑娘心里是何滋味呢?
陋习是要改的,就像天价彩礼,重男轻女,这些不健康不积极的封建思想,只会给婚事带来悲剧,给家庭带来噩耗。我之前收到过一位女性读者的来信,因为婚闹而留下心理阴影,一直跟丈夫提离婚,但是被对方拒绝。据读者描述,她与丈夫于去年国庆结婚,“闹洞房”的那晚,三个伴郎轮番上阵,想要强吻,她闪躲扭打,求助丈夫,却被丈夫冷眼骂道:给兄弟们亲两口怎么了。结婚,就应该热热闹闹的。图个吉利!
新郎的家乡并非在偏远的农村,而是在生活水平尚可的城乡结合部。然而,丈夫的这种意识,让新娘当即心灰意冷,觉得自己嫁错了人,第二天当即提出离婚,但是却被丈夫嘻嘻哈哈挡了回去。
日子这样一天天过下去,两个人的生活并不美好,男人不爱回家,女人想离开家,如同空壳的婚姻不知道该如何维持下去。
02
婚闹的由来
其实,“婚闹”最初的形成,是内含美好初衷的,或者说是为了新婚夫妻的感情升温,而设置的一场节目。众所周知,古代的婚姻,向来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两个人在结婚之前,甚至都没有谋过面,洞房花烛夜,难免不会生疏尴尬。
素未谋面又毫无性经验的新婚男女,进入到洞房,就像进入了一片知识的荒原。于是,作为“过来人”的三姑六婆、叔伯兄弟便主动肩负起“传道,授业,解惑”的责任,“闹洞房”则成了无数代新人的性启蒙公开课。哪怕时至今日,我们国内的性教育课程也不是很成熟,所以才催生了一些扭曲的男女价值观。当然,这件事暂表不提。
新婚男女通过“婚闹”迅速升温,才敢大胆的在“男女之事”的知识海洋里遨游。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婚闹已经演变为一场大型的性骚扰现场。很多男人借机揩油,或者是发泄怨气,原本是祝愿新婚夫妇白头偕老的喜事,却无奈成为新婚夫妇惧怕的一场难关。
从婚闹的行为来看,也展现着封建文化里的两种没有根除的弊端:第一,大男子主义盛行,男人是一家之主,物化女性,所以女读者才会遇到没有尊严的婚闹。因为在封建社会,男人是社会的支配者,也支配着一切女性,古代对女性的要求是“三从四德”,“三从”指未嫁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无不是以讨好男权、跪舔男权为核心的。
第二,婚闹有时候就是性压抑的解放,也象征着中国人正承受着几千年的性压抑。在李安的电影《喜宴》里,有结婚婚闹这一幕,一群参加婚宴的老外,看到一群平时内敛害羞的中国人,在婚礼上用各种招式闹新郎新娘,大为惊叹,瞠目结舌不敢相信。一旁的“路人甲”(李安客串)说道:你正见识到五千年性压抑的结果。
03
婚闹的误读与扭曲
当然,很多读者也会感叹:这样的婚闹何时结束啊?而答案往往是里残忍的。这项存在了数千年的内隐文化,恐怕难以的在朝夕间驱除干净。
客观而言,在古代中国,因为男女礼教非常严格,有“男女授受不亲”之说,婚恋也讲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因此很多新婚夫妇是“盲婚哑嫁”,也就是我前面所叙述的,男女在结婚前未曾谋面,所以必须在“婚闹”的帮助下,升温感情顺利洞房。而现代社会“盲婚哑嫁”已基本不存在,随着性知识的普及,闹婚中的性知识传授的功利作用已经减弱了,性骚扰的成分越来越大。今天婚礼上的闹剧更多的是顶着传统婚俗来达到猥亵妇女的目的。
据《汉书·地理志下》的一段记载,“宾客相过,以妇侍宿。嫁取之夕,男女无别,反以为荣。”大意是,有客人来,新郎让老婆服侍他睡觉。结婚当天,男女之间并不介意这样的事,反倒觉得很光荣。
可是,就是这样一段话,却被后人逐渐误读为:结婚当天,宾客应该使劲闹,婚礼闹得越凶,就越吉利。
关于婚闹,从南到北,从东到西,好像不分地域,不分省份,都已经成为人们约定成俗的一种婚礼形式。之前江苏有一位公公亲吻儿媳,一度闹得沸沸扬扬,婚礼司仪还夸新娘“大方得体,知道入乡随俗”。虽然事后当事人通过律师声明,称只是假亲吻的表演,但仍旧掀起了公众对婚闹的声讨。
2014年,《中国青年报》曾对21155人进行了一项调查,结果显示,79.2%的受访者都曾经历过“闹洞房”,60.9%的受访者直言并不喜欢“闹洞房”婚俗。一边喊着不喜欢,一边却成为婚闹的实施者,这就是当前的一种现象。把不要脸当作传统文化,是婚闹的最大悲哀。
04
其实,婚闹与婚姻本无关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2012年至2016年期间,全国新闻媒体所报道的婚闹新闻高达142例,其中包括山东泰安伴娘被伴郎猥亵事件。而来自遵义的新郎官小夏,被3名闹婚的发小捆绑住手脚,最后因意外导致十级伤残——在人生的特定时刻,事故发生得像一场不可抗拒的玩笑。
而据网易数独的统计显示,全国多数婚闹事件的受害者,大部分为新郎,其次是伴郎或伴娘,最后是新娘与双方父母。
从一些朋友那也有耳闻,因为近几年婚闹之风未刹,则催生了“伴娘经济”,所谓伴娘经济,就是一些风尘女子、失足妇女,拿钱办事,在婚闹当天,任人宰割,让所有人尽兴。试想,在一场充满爱意的婚礼上,众宾客只为在“失足妇女”身上揩油,这样的婚姻不仅是喧宾夺主,更是令婚姻蒙羞。
从闹新娘到闹伴娘,婚闹已经成为男人们合法猥亵妇女的形式,而与婚姻本身没有任何关系。陋习需要废除,文化需要传承,当时代在发展的时候,我们的习俗也应该有相应的变通。如果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希望这坟墓也能成为“婚闹者”的葬身之处。华夏文明五千年,靠得不是单纯的继承,而是传承,传承的概念就是:去其糟粕,取其精华。
作为新时代的年轻人,更应该严格要求自己:1.绝不主张婚闹;2.拒绝他人婚闹。如果你迫不得已做了伴娘,并面临婚闹的风险,请做好这几点。
最后也对新浪新娘说一句:想要保护自己的婚姻纯洁幸福,先从保护自己的婚礼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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