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付父亲赡养费?!魔都一六旬女子这么做,还得到了法院支持?
养儿防老,
作为儿女,
赡养年迈的父母
是人之常情。
但在上海有这样一对父女,
女儿拒绝支付父亲的赡养费,
还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这是怎么回事呢?
王先生与妻子共育有两子一女,
妻子去世后,
王先生便与大儿子共同生活。
一年前,大儿子也因病过世。
此时,已经90多岁的王先生
每月仅有的1000多元养老金,
除了支付房租,
还需要聘请护工24小时照顾,
实在力不从心。
年过九旬的王先生认为,
小儿子与小女儿都没有给予过自己赡养费,
请求法院判处小儿子与小女儿
每月向自己支付赡养费3000元。
图片源自网络↑
小儿子这里明确表示,
自己同意支付赡养费,
但因为自己每月收入不高,
退休金不到3000元,
自己也有很多疾病,
每个月能够支付父亲1000元赡养费。
图片源自网络↑
但王先生的女儿这里......
却拒绝支付!
王先生的女儿,
有着自己的原因......
原来,父亲王先生
在小女儿12岁到21岁的这9年的时间里,
多次对她实施猥亵、奸污。
这段不幸的遭遇损害了她的身心,
让她不得不离家出走,
独自在外打拼,以逃离父亲魔爪。
王先生因犯强奸罪,
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年。
在小女儿看来,父亲更像是一个恶魔,
不仅没有尽抚养义务,
更摧毁了自己的一生。
如今,已经60多岁的她孤身一人,
患有多种疾病,
每月也仅有不到3000元的养老金。
在她看来,
自己孤苦无依很大原因要归咎于父亲。
因此,小女儿拒绝给付赡养费。
上海长宁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原告王先生已逾90岁,
大儿子去世以后独自一人生活,
确实需要聘请保姆照料日常生活。
而王先生每月仅1000元的养老金,
要求子女每月支付赡养费具有合理性,
但也需要考虑子女的生活状况和经济承受能力。
小儿子自愿给付原告王先生每月1000元的赡养费用,
王先生也表示同意,
长宁法院依法予以准许。
图片源自网络↑
对于小女儿王女士,
法院认为王先生
在早年曾经对小女儿实施过严重的犯罪行为,
损害了女儿的身心健康,
影响了女儿此后的一生。
并且小女儿目前患有较为严重的疾病,
每月养老金不足3000元,
自身生活比较困难。
小女儿考虑到自己曾经遭受的伤害、
目前的身体状况与经济能力等,
不同意支付原告王先生赡养费合情合法。
据此,长宁法院判决小儿子
每月支付王先生赡养费1000元,
驳回原告王先生要求小女儿
支付赡养费3000元的诉讼请求。
不少网友对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表示支持法院的判决。
对此,你怎么看呢?
撰文、编辑:埃克斯
图文综合自:看看新闻Knews、新闻坊、上海法制报、网络等
审核编辑:贺雨程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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