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林区基层法院开展学习胡国运法官先进事迹
为深入推进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激励干警尽心履职,2020年10月14日下午,抚松林区基层法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会上,院党组书记、院长王祖贵传达了最高法印发《关于学习宣传胡国运同志先进事迹的通知》,并结合工作实际,对学习宣传好胡国运同志先进事迹提出了要求。
胡国运同志生前系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级高级法官。2020年5月6日突发疾病因公殉职。胡国运同志参加法院工作33年来,始终以高度的事业心、强烈的责任感、饱满的工作热情和忘我的精神状态,全身心投入工作。他敢于担当、勤勉敬业,锐意进取、勇于创新,在法官教育培训、民商事审判、司法体制改革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他严于律己、廉洁奉公,严格教育约束家庭亲属,从不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展现了一名共产党员、人民法官的浩然正气。2020年7月18日,中共江西省委追授胡国运同志“全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8月24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追授其“全国模范法官”称号。
会上王祖贵强调,全院干警要认真学习胡国运同志信念坚定、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心系群众、司法为民的公仆情怀;清正廉洁、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操;恪尽职守、精益求精的敬业精神,切实在改进学风、思想作风、工作作风上查找差距和不足,对标对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
会议要求,学习胡国运同志先进事迹要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密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队伍教育整顿和“两个坚持”专题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会后全体干警手写学习胡国运同志心得体会。
(干警心得)
抚松林区基层法院通过积极引导干警学习先进典型,进一步提振干警干事创业的精气神,狠抓审判执行质效,形成“对标先进找差距,扑下身子干实事,立足岗位作贡献”的浓厚氛围,努力为推动林区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优质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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