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记者问丨山东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环保管家等环境治理模式,2021年底前完成全省5处园区、小城镇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试点
今天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走在前列 全面开创”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九场,解读《山东省贯彻落实〈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的若干措施》,并回答记者提问。
中新社记者:环境治理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请问,在落实政府、企业、公众三大主体环境治理责任方面,《若干措施》有哪些具体要求?
宋继宝答: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解决这个重大政治问题和重大社会问题,只靠生态环境部门或者仅依靠政府部门都难以完成这一艰巨任务,必须以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为统领,以强化政府主导作用为关键,以深化企业主体作用为根本,以更好动员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为支撑,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企业自治良性互动。《指导意见》对落实三方责任提出了三大责任体系的建设要求,《若干措施》做了进一步细化。
一是健全环境治理领导责任体系。通过进一步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责任、完善考核机制等措施,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主要包括健全完善省市县三级生态环境委员会工作机制,出台省直有关部门及中央驻鲁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实施生态环境领域省级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在省直机关绩效考核中,将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长效机制。建立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将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各级巡视巡察、干部监督考核等工作的重要内容。
二是健全环境治理企业责任体系。加快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督促企业自觉履行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若干措施》提出,依法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建立排污许可与环评、执法联动机制。目前,我省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已全部完成,累计核发排污许可证30118张(含整改通知书)。强化企业自证守法,企业要实行污染治理自我申报、自我治理、自我管理、自我监测、自我公开、自我承诺,自觉接受全社会监督。加强企业环境信用建设,《山东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已实施近4年,参与评价的企业已达8.7万余家,下步我厅将着力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立排污企业黑名单制度,将环境违法企业依法依规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
中宏网记者:《若干措施》中,明确提出要积极培育生态环保产业。请问下一步工作中,我省将采取哪些措施支持发展生态环保产业?
宋继宝答:生态环保产业是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是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技术保障,是新的经济增长点。积极发展培育生态环保产业,对统筹推进我省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生态环保产业分为环保制造业、环境服务业和资源综合利用行业三大类。环保制造业主要包括环保设备和药剂试剂等的生产;环境服务业主要包括环评、环境监测、环境治理、生态修复、环保设施运营等领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主要包括工业固体废物、农林废弃物和矿渣尾渣等的综合利用,例如,秸秆综合利用就属于资源综合利用行业。
下一步,我省将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组织开展生态环保产业统计调查。从2021年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生态环保产业统计调查,全面摸清我省生态环保产业发展现状。
二是制定出台支持生态环保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在健全生态环保产业推进机制、升级产业结构、优化产业布局、强化产业支撑、推进市场有序发展等方面强化政策支持。
三是编制我省“十四五”生态环保产业发展规划。明确“十四五”期间,我省生态环保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点工作和保障措施等。在济南、青岛、淄博市打造生态环保产业集群。
四是创新环境治理模式。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环保管家等环境治理模式,2021年年底前,完成全省5处园区、小城镇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试点。
五是强化生态环保产业科技创新。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强化绿色技术产学研协同攻关,积极创建国家生态环境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中心,建立面向全社会的生态环境保护软课题研究制度,重点开展PM2.5与臭氧协同控制、污染底泥综合处置、智慧环保、海洋环保、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的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
齐鲁晚报记者:为完成全省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助推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省发改委近年率先在全省开展了单位能耗产出效益综合评价工作。请介绍一下这项工作开展的背景和初步成效?
张中英答:为创新环境治理模式,进一步改善我省生态环境,去年8月,省发改委联合省工信厅、财政厅等单位,制定出台了《山东省单位能耗产出效益综合评价实施细则》(试行)。这一评价办法,综合考量能源消费量、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单位能耗税收、重点产品或工序能耗等指标,对各市、主要行业和企业分3个层面开展单位能耗产出效益综合评价。这是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强污染源头防治推进“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重要措施,有利于我们更加科学分析掌握全省能耗具体情况,是倒逼产业转型升级和能源结构优化调整的重要手段,对严控煤炭消费总量、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完成国家下达我省的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任务,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去年10月,依据《实施细则》,我们组织开展全省2018年度单位能耗产出效益综合试评价,今年4月公布了评价结果。区域评价结果显示,全省A类市4个、B类市6个,C类市与D类市各3个,各市间发展不平衡,青岛市单位能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最高,为0.378万元/吨标准煤;滨州市单位能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最低,为0.041万元/吨标准煤,二市相差9.2倍。行业评价结果显示,我省重化工业突出,7大高耗能产业耗能占我省工业能耗的75.7 %,煤耗占全省的85.4 %,但纳税仅占42.1 %;除石化行业外,其他高耗能产业单位能耗税收均少于500 元,钢铁、电解铝等产品单位能耗效益产出仅为汽车、电子信息产业的1/40。企业评价,重点针对电力、建材、有色、钢铁、化工、石化、造纸等7大重点高耗能行业631家企业展开,采用双效率矩阵,评价指标将各行业企业分成优先发展(I)、鼓励提升(Ⅱ)、监管调控(Ⅲ)、落后整治(Ⅳ)四类。
在结果运用上,区域层面评价结果为C类和D类的市,分别调减省下达的能源消费增量指标年均值的5%和10%;企业层面采取积分制管理方式,对于连续两年被评为落后整治类或连续三年累计积分低于规定分的企业,列入当地企业评价黑名单,次年削减一定比例综合能耗指标。评价结果发布后,16市初步掌握了辖区内企业综合资源消耗水平及经济贡献程度;潍坊市依据评价结果对企业进行现场核查、纠正个别企业涉税不法行为;威海市对全市评价结果为Ⅲ类、Ⅳ类的热电企业分别扣减10%、20%的发电量调控目标,倒逼企业节能提效,切实发挥评价导向作用。
试评价的结果,反映出全省上下近年坚持“四压四上”,持续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实施新旧动能转换的直接成效。数据显示,2018年以来,全省累计治理“散乱污”企业超过11万家,关停化工生产仓储企业1500多家;压减钢铁产能2110万吨,其中完成化解粗钢过剩产能任务1500万吨、生铁970万吨,淘汰落后粗钢产能610万吨;关停电解铝产能322万吨、关停淘汰焦化产能1596万吨。
在总结试点情况的基础上,今年7月,省发改委又部署开展2019年度单位能耗产出效益综合评价,目前数据搜集、数据核对、交叉验证等准备工作正有序推进,预计10月底向社会发布。省发改委将切实加强对第三方合作机构的指导,缜密做好评价数据的分析,强化评价结果运用,为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促进全省生态环境改善做出更大贡献。
(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