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生子还找不到父亲,孩子的户口怎么解决?
随着社会发展的加快,大家思想越来越开放,未婚先孕也是一件很常见的事情。可是未婚生子还找不到孩子的父亲,该怎么解决孩子的户口呢?下面中公法考老师为大家介绍一下,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1、未婚生子在法律上称之为非婚生子女,根据《婚姻法》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和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歧视和危害,其中,当然包含上户口!
2、因为非婚生子女违反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所以要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一般情况下,需要在当地的街道和村委会开证明然后在出生医院开出生证明,再去派出所上户口。而在非婚生子女上户口的问题上,具体解决方法各地方各有不同。有部分地区,非婚生子女上户 口时除了出生证明以外,需要进行身份公证。在公证处取得身份公证后再去户口所在地上户口。
在需要生育证的地区,父母要先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计生办缴纳一定数额的社会抚养费(计划外生育罚款)、落实计划生育措施;之后才可以凭计生部门开出的证明到公安机关上户口。
如果找不到孩子父亲,未婚生子上户口,需要根据自己的情况,提供相应证件。上户口不再有任何前置条件。
(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二)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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