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第三人代为履行,需满足哪些法律要件?
第三人代为履行是指由第三人代替债务人为债权人履行相应义务的一种履行方式。需要第三方同意才可以履行相应的义务。第三人履行也可视作债务人履行。那么构成第三人代为履行,需满足哪些法律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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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第三人代为履行,需满足哪些法律要件?
云南理享律师事务所沈鸿翔律师解答:
构成第三人代为履行的法律要件:
1、当事人之间有合同关系存在;
2、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为债务人代为履行债务的承诺,或者与债务人订有代为履行合同债务的协议。
3、第三人的代为履行债务时,不能以合同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理由进行抗辩,此时应视为第三人拒绝履行,而由债务人承担履行或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二条,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第三人可以直接请求债务人向其履行债务,第三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第三人可以请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第三人主张。
云南理享律师事务所沈鸿翔律师解析:
第三人代为履行后的法律效力:
1、对外效力。第三人代为履行后,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转让给了第三人,第三人可向债务人主张相应债权,要求债务人履行相应的义务。《民法典》548条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债务人是否可以援引该条款对抗代为履行第三人,尚待司法实践。
2、对内效力。第三人不因代为履行的行为成为原合同的当事人,原合同当事人仍然为债权人与债务人;第三人瑕疵履行的,债权人可直接向债务人主张相应的违约责任。
债务转移与第三人代为履行最主要的区别在于第三人与原债务人间是否有明确的债务履行协议;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时,债权人是否提出过异议;以及第三人向债权人作出过由其完成债务的履行的意思表示。如上述几种情况都满足,则构成债务转移,否则构成代为履行。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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