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真格!《宁波市菜市场管理条例》实施以来,宁海开出首张罚单
(来源:宁波市人大常委会)
2021年10月25日,宁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该县一市场内的一位经营户正在销售腌萝卜、腌藠头、腌蒜苗等各类直接入口的食品,现场有防蝇、防尘设施,但未采用,无法保证直接入口的食品安全。该行为违反了《宁波市菜市场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三)项, 构成“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未按照规定使用防尘、防蝇设施设备”。11月3日,宁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宁波市菜市场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项之规定,对该经营户予以处罚。这也是《宁波市菜市场管理条例》颁布以来,宁海县开出的首张涉及菜市场内经营行为的罚单。
《宁波市菜市场管理条例》于今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条例厘清了菜市场举办者的主体责任和各部门的行政监管职能,创设了具有宁波特色的违法行为处罚条款,如针对螃蟹捆扎过度包装的问题,规定“水产等捆扎物的重量、材料等未按照国家、省、市标准执行的,没收非法所得,并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如规定逛菜市场不能吸烟、不能带宠物等。
今年恰逢宁海县市农贸市场改造提升三年攻坚行动的收官之年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关键年,宁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牵头实施“农贸市场环境升级行动”“农贸市场大提升行动”,依据该条例,加大菜市场及周边环境整治力度,加强菜市场建设和管理工作,对于多次规劝,仍然屡教不改的摊位经营户,进行立案处罚,切实规范菜市场经营秩序,提升菜市场服务水平。
来源:甬派
编辑:陆雅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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