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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民法与刑法,有什么推荐的书籍吗?

大一下学期,上课学习刑法与民法,希望大家推荐相关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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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法系的学习中以总则部分最为重要,在大一下刚开始学习民法刑法可以多看看总则部分的书,而不是选择十分笼统和更多涉及法理学部分的作品。

民法:

首推朱庆育老师的《民法总论》。作为一本豆瓣评分9.8的教科书可见这本书早已名声在外,虽然定位是“研究生教科书”,但本科时作为课本阅读也受益匪浅,尤其是其中关于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的论述,如果能仔细吃透的话对之后债法和物权法的学习也大有裨益。

同样的,提及民法的学习必然也要提到王泽鉴老师的《民法总则》,不过惭愧的是王老师的《民法总则》至今没有读完。王泽鉴老师被誉为“黄种人里民法学的最好的”,他同样深受德国法影响。

不过上述两书都对初学者不太友好,如果没有一点基础或者老师引导的话,难免觉得民法理论艰涩难懂。相比之下梁慧星老师的《民法总论》则更亲民得多,更加适合入门。

刑法:

必备的当然是张明楷老师的《刑法学》,俗称“皇太后”,但是由于太黄……我是说太厚了,读起来也十分费劲,所以以入门为目的的话陈兴良老师的《教义刑法学》会更为浅显易读。

以本学渣的经验来说,大一还是打基础更为重要,所以选书读书的时候还是要适合自己的水平,切不可贪图书的名气,可能说起来自己读了啥啥啥好像很厉害的样子,但是自己不是真正弄懂了书中理论的话,人戳穿了只会更加难堪。

编辑于 2020-02-28 21:16
【学姐亲授】快速入门构建体系,学习民法So Ea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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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前就是在我大一的时候,我的民法老师告诉我,如果想要掌握好一点民法,就需要去阅读下王泽鉴老师的这本《民法思维请求权基础理论体系》。如果你还没有读过,相信我,虽然它厚重难啃,但是你读下来对你的民法启发会有莫大的帮助。

编辑于 2021-09-22 11:12· 4933 次播放

推荐几本刑法书籍,推荐理由不多说,但确是刑法学生为充实理论功底需要读的,也非常值得精读的。

可按照推荐顺序自行“取食”~标注“(2)”的,读起来相对轻松~

(一)我国

1. 张明楷:

(1)《刑法学》(俗称“太黄太厚”);《刑法分则的解释原理》;《行为无价值论与结果无价值论》

(2)《刑法格言的展开》;《刑法的私塾》

2. 周光权:

(1)《刑法总论》;《刑法各论》;《行为无价值论的中国展开》

(2)《刑法学习定律》

3. 陈兴良:

(1)《教义刑法学》;主编:《刑法总论精释》,《刑法各论精释》

(2)《刑法的启蒙》

4. 黎宏:《刑法学总论》;《刑法学各论》

5. 刘艳红:《实质刑法观》;主编:《财产犯研究》

6. 邓子滨:《中国实质刑法观批判》

7. 车浩:《阶层犯罪论的构造》

(二)德国

1.[德]汉斯·海因里希·耶塞克,托马斯.魏根特:《德国刑法教科书(总论)》

2. [德] 克劳斯·罗克辛:《德国刑法总论》;《刑事政策与刑法体系》;《德国最高法院判例·刑法总论》

3. [德]汉斯·韦尔策尔:《目的行为论导论》

4.王钢:《德国判例刑法(分则)》

(三)日本

[日]山口厚:《刑法总论》;《刑法各论》;《从新判例看刑法》(第3版)

再附荐一本大家熟知的[意]切萨雷·贝卡利亚:《论犯罪与刑罚》

(如果以法考为目的,就听课、刷题哈)

编辑于 2021-01-31 23:33

首先上好课是比较重要的哦,不过在课下也可以看看相关书籍。


推荐几本自己看过书,希望对你有用。《债法原理》主要阐述了民法总责和债权,物权部分的基本原理,体系构造和解释适用,通过案例来引发一系列的思考。

《刑法的价值构造》分别考察了刑法的三大价值目标,刑法的公正性,人道性,和谦抑性,还对刑法的两大基本理念罪刑法定和罪刑均衡进行了价值分析。

发布于 2019-03-11 10:37

谢邀

题主的疑问是很多初涉法学生所共有的,因为当前法学理论与实践的差距过大,所以民法案例会有很多的苦难,故而在理论学习过程中兼顾鉴定式案例学习的能力也是法学生的必备技能。




编者按

本文为大家邀请到同样是第二届全国鉴定式案例研习大赛的获奖同学,来自 青岛大学法学院的石笑同学,为大家创作了这篇思路清晰的感想。除了一目了然的行文风格之外,还让人感受到 法教义学的严谨和魅力。尤其是配上了思维导图,这不仅仅是对法科生的要求,也是当下“诉讼可视化”等各种法律实务工作者的必备技能。恭喜师弟,愿再接再厉!


作者简介:石笑,青岛大学法学院2018级本科生,2021年第二届全国鉴定式案例研习大赛三等奖获得者。

大赛虽已落幕,但鉴定式研习之路刚刚起步。回望参赛历程,其中的酸甜苦辣咸涌上心头。借此机会,与各位朋友交流一下自己的心得体会,如有不妥之处,还请谅解。



#1 参赛初心


思虑再三,参加这次比赛的原因可归结为“源于热爱,终于坚持”。大赛公告公示的第二天,我的老师把推送发给了我,确实犹豫过是否参加。一方面,相较于第一届鉴定式比赛的赛题,此次赛题显然是更高阶的,若参加比赛,免不了“熬掉头发”(事实上确实经历了几次不眠之夜),甚至存在无法完全解答题目(毕竟对于“ 非典型担保”,也是第一次系统的接触)的可能性;另一方面,顶着考研的压力,撰写一份完整的分析报告书,动辄需要几万字,必然会分散自己的精力。现在回想,当时说服我参赛的,可能只有对于民法的热爱了,既然选择了参赛,那就必须坚持写完,以完稿的心态一路走下来,进一步领悟了民法的深邃与魅力,也取得了超乎我想象的成绩。



#2 研习感触

历经此次比赛的锤炼,笔者认为,“鉴定式研习”内在思维与外在表达的双层压力测试对于个人的民法学习极具挑战性和激励性。


首先,强化我们“依法论证”的意识,感知每一条款内在的生命力,促进体系化理解条文的能力。这是“鉴定式研习写作”所能带给我们的最基础,也是最重要的作用。民法鉴定式研习以寻求“ 请求权基础”为前提,即依据一定的逻辑,检索请求权人得以支持自己主张的法律规范。故,此要求我们进行案例分析时,要围绕具体的法律条文展开论述,而不能仅凭朴素的法感情和单薄的学理为依据。当然,具体的请求权基础的外延如何,学者有不同的看法,笔者在此次研习写作的过程中,仅检索了《民法典》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以本案为例,昌平重科因松江矿业的违约行为而解除合同,据此我们应当预设请求权基础——基于合同产生的请求权,具体可能为《民法典》第566条第2款,然后再进行分析,案例的分析是以法条的适用为出发点的。而我们在分析案例的过程中,会刻意得寻找“请求权基础”,虽为一种写作模式,但终将内化为我们的思维方式。


其次,有助于提升自己的法律思维能力,进行鉴定式研习时,需要我们对法律条文进行解释适用,要对其进行法律解释,这也是法教义学要求之所在,而法律解释适用,恰恰是法律思维能力的核心。同样以昌平重科因松江矿业的违约行为而解除合同为例,前文已述,我们或以《民法典》第566条第2款为请求权基础,预设完毕之后,我们要对其进行涵摄,使目光不断地在事实与规范之间往返。具体到本条款,我们可通过分析获知违约责任并不因合同的解除而不可主张,另外,尚且需要据此对其构成要件进行拆解,在此过程中,无疑会提升自己的法律思维能力。


另外,进行鉴定式研习,亦需要结合理论知识进行说理论证,在将抽象的理论知识具象于案件事实中时,无疑也会构建理论的体系,加深对民法理论的把握。例如,此次案例研习过程中,经笔者检索,不同学者对“合同解除的效果”的态度存在差异,具体存在直接效果说、间接效果说以及折中说等。据此不难得出,一方面体现了学术自由,每个人对于具体的理论可以有自己的见解;另一方面,也要求我们在作为论据进行引用过程中加以判断与甄别,采纳自己认可的学说,此时,若未能对各种学说有着深刻的理解,很难作出选择。


最后,在进行鉴定式研习过程中,抑或是参加面试问答环节,同辈压力和比赛高压会逼迫自己跳出之前的思维和能力舒适区,与师友切磋民法技艺,其间亦可结识更多志同道合的朋友。在进行交流的过程中,也会进一步提升自己的输入能力,同时在思想碰撞中,亦得增强输出能力,实乃裨益多多。这是在参加论坛时得出的感悟,惟登上更高之平台,愈发觉得自己先前格局之狭隘与能力之不足,藉由此次大赛推动自己开拓视野、提升格局、深化认识并打磨技艺。



#3 赛题复盘


(一)“疯狂的担保”之思维导图笔者在进行鉴定式研习的时候,先以思维导图对案涉法律关系进行了梳理,特此奉上:



(二)案例解析思路勾勒

1.预设请求权基础关系

在对案涉法律关系有了初步认识之后,需要进行预设初步的请求权基础,其目的在于框定“可疑”的请求权基础的范围,避免不必要的审视。若请求权基础有多项,在遵循诉讼经济与合乎逻辑的原则基础上,一般按照如下顺序进行检索:基于合同的请求权、类似合同的请求权、无因管理的请求权、基于物法的请求权以及不当得利与侵权请求权。(不同学者对此有不同的排列顺序,选择自己认可的即可)

2.检视请求权分析架构

完成请求权基础的初步预设之后,对于单个请求权基础需要经过“请求权已成立”、“请求权未消灭”以及“请求权可执行”三个步骤,只有经过这三层“障碍”,请求权人才享有实体请求权。

且以昌平重科对松江矿业可主张的请求权为例,当事人之间存在合同被解除的事实,因此或可检视基于(次生)合同产生的请求权基础,进而预设其可能享有的请求权基础为《民法典》第566条第2款,若昌平重科事实上享有该请求权,还需要经过上述“三层障碍”。同时还应以上述多项请求权基础检索规则,对其进行检索,审视其是否存在其他的请求权基础。若存在其他的请求权基础,还需要考虑是否存在 请求权竞合的问题。以下是本人参赛作品片段的摘录,辅助读者进一步理解请求权基础的具体演绎过程:

e.g.【第一步:预设请求权基础】

昌平重科或可基于《民法典》第566条第2款对松江矿业主张 违约损害赔偿请求权。

【第二步:请求权基础分析】违约责任,亦称为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因违反合同义务所承担的责任。关于违约解除与违约责任之间的关系,根据《民法典》第566条规定可知,合同因违约解除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合同中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并不因合同解除而失效。解除权人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民法典》第577条规定的违约责任。该请求权产生需要满足以下构成要件:1.合同因违约被解除;2.不存在法定或约定的免责事由;3.无权利阻却事由。

关于构成要件是否适格,下文将分别论述之:

1.合同是否因违约而被解除?

民法原理上,合同债务人的违约行为包括:期前拒绝履行、履行不能、履行迟延、瑕疵履行、拒绝履行、加害履行,以及附随义务(保护义务)违反。本案中,松江矿业表示自己无力还款,是一种拒绝履行的行为。昌平重科因松江矿业根本违约而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该构成要件满足。

2.是否存在法定或约定的免责事由?

现行法规定的免责事由,主要有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货物的合理损耗、债权人的过错等,而约定的免责事由主要是免责条款。本案中,松江矿业显然不在法定或约定的免责事由,该构成要件满足。

3.是否有权利阻却事由?

本案中,不存在权利阻却事由。

4.因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损失赔偿额的确定。

关于合同解除后赔偿损失的范围,理论界和实务界一直存在争议。有赔偿信赖利益说和赔偿履行利益说两种观点。前者认为,合同解除后有溯及力的场合,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关系归于消灭,合同当事人之间回复到缔约前的状态, 可得利益只有在合同被完全履行后才能实现:守约方选择合同解除,意味着其不愿继续履行合同,因此合同解除后违约方的赔偿范围应当为信赖利益和返还利益。后者认为,解除合同虽然可使合同溯及地归于消灭,但在赔偿问题上仍按履行利益损失进行赔偿,在赔偿履行利益之后,当事人的定约费用、履行准备费用等信赖利益只能当成交易成本从得利益中获得补偿。笔者认为,应当区分情况而定。如果是因根本违约而解除合同的,其赔偿范围应为履行利益的损失,但应当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除此之外,在任意解除的场合发生的损失赔偿范围应当限于信赖利益的赔偿。本案中,昌平重科系因松江矿业的根本违约行为而解除的合同,其损害赔偿范围应为履行利益的损失,其他信赖利益只能当成交易成本从得利益中获得补偿。

5.中间结论

昌平重科得基于《民法典》566条第2款对松江矿业主张违约损害赔偿责任的请求权产生。

6.请求权是否消灭?

本案中不存在请求权消灭的事由。

7.请求权可否执行?

本案中,松江矿业亦或对昌平重科享有 债权请求权,此时,若松江矿业主张债务抵销,则昌平重科被抵销的部分遭遇执行障碍,从而不可执行。



#4 写作心得


接下来,谈几点关于进行鉴定式研习写作时需要注意的事项(仅代表笔者个人观点),也是笔者在参加此次比赛时所得出的教训。

首先,重视基础理论的夯实。“基础不牢,地动山摇”——这句话是值得体会的,记得王文胜老师做过一个比喻,他将“鉴定式研习方法”比作金庸小说中的“ 降龙十八掌”,我觉得是很有道理的,进行鉴定式研习不需要特别“华丽”的招式,但需要深厚的内力,而对于我们法律人而言,掌握好每个基础知识就是增强我们自身功力的主要方面。例如,笔者在写作时,就混用了“一般保证责任”与“一般责任保证”,其反映的问题就在于笔者对该部分知识的掌握不足。

其次,遵循一定的写作格式,但不可僵化。如上文所述,鉴定式写作往往遵循“请求权产生”、“请求权未消灭”以及“请求权可执行”三个层次,我们在进行分析请求权可否实际被请求权人享有时,务必遵循这个逻辑推理步骤。但是,对于其内在细节亦不可机械理解。比如,在答辩过程中,老师问笔者了一个问题“为什么每一部分都检视了‘是否存在权利阻却事由’,却得出不存在权利阻却事由的结论?”显然,这是笔者僵化地适用鉴定式写作格式的结果,其造成的后果可能是,若一味得追求格式的完整性,会造成读者的理解困难,同时也使得文章的整体结构不够简洁明了。

最后,进行鉴定式研习要重视行文之间的逻辑性。鉴定式研习写作,特别重视其内在的逻辑性,各个环节之间应当是环环相扣的。因此,在进行单个请求权基础的审视时,具体的分析内容应放置于“请求权产生”、“请求权未消灭”以及“请求权可执行”哪个部分进行论证就显得尤为重要,需要每个研习者进行充分考虑,使其合乎逻辑。例如:本次案例研习中,债权人进行债权让与未通知债务人,应放于请求权产生亦或请求权可执行部分进行讨论,就产生了争议。


#5 余音绕梁



笔者才疏学浅,尚为刚接触“鉴定式研习方法”的初学者,本文亦属抛砖引玉,如有不当之处,还请诸君多多包涵,盼有一天能再与师友们共同钻研鉴定式研习方法,共同徜徉于民法之海洋,沉醉于鉴定式案例分析思维之中,斯为美。



#6 推荐书目

1. 王泽鉴:《民法思维:请求权基础理论体系》,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2.欧阳苏芳, 陈世昌:《请求权基础理论体系》,法律出版社2015年版
3.吴香香:《民法典请求权基础检索手册》,中国法制出版社2021年版
4.[德]梅迪库斯:《请求权基础》(第8版),陈卫佐等译,法律出版社2012年版
5.国家法官学院、德国国际合作机构:《法律适用方法:合同法案例分析方法》(第2版),中国法制出版社2014年版
6.[德]罗兰德·史梅尔:《如何解答法合同法案例分析方法律题》,胡苗苗译,北京大学出版2019年版
7.[德]费策尔、奥博格菲尔:德国民法总则案例研习(第十版)(王剑一译)

发布于 2023-03-17 19:12

大一应该现在是大一上半年吧。我记得我这个时候,刑法民法还没有正式开始。专业课只有宪法和法理学开始了,

1.重点首先放在期末考试上,虽然大学学的内容与司法考试大相径庭,但是找工作的时候还是会看看你的成绩的,或者保研的时候。

2.建议把英语搞好,四六级,雅思托福等等。

3.如果参加社团工作,可以试试宣传类工作,尤其是新闻稿和公众号建设,对工作很有帮助。

4.学学计算机二级课程,争取办公软件操作过关

5.关于民法和刑法的书,第一法理学是基础。第二,不推荐看司法考试的书,因为司法考试与我们本科教育是有区别的。第三可以看看苏格拉底,孟德斯鸠等自启蒙运动出现的法学著作。看推荐竟然还有让你看法院判例的,我只能说对现在的你,打基础才是关键。我们是学院派,还不是实务派。

6.可以参加参加辩论队。

发布于 2019-11-20 13:24

本人中国政法大学毕业,目前正在实习,先给点建议吧:

  1. 首先是课堂上的教学,一定要好好学习,不要看别人学得怎么样,法律是一门需要终身学习的学科,别指望大学四年就能学好所有的知识。你才大一好好培养自己的法学素养才是真的,因此第一口奶很重要,好好吸收吧。
  2. 其次,是人脉,法学的圈子其实很小,以后你毕业了你会发现,可能当地都是你们学校的天下,自己体会吧。
  3. 最后,早作准备,法考和考研,这两大考试每年被耽误的同学还真不少,不想被淘汰就早做准备吧。
刑法镇楼!!

法学生肯定要为了过法考的目标学习,你要是感觉你们学校的的课程不够使的话,你可以看看法考的书,毕竟大三就可以准备考试了,早点接触实战经验也不差。每年10%的通过率可不是开玩笑的,特别是改革后,你考不过90%的人你又得重来。学霸我见过很多,学得很扎实但是考试偏偏就折了的也不少。

还是回归主题推荐书吧:

(1)民法钟秀勇,老钟的课程一生推啊,虽然课程挺长,讲课也挺诙谐,有些人说他讲的拖拉的,实际上他讲的很细致,把整个民法讲的很通透,毕竟大学都要花两个学期甚至三个学期来学习民法,他80+个课时已经很快了;

老钟帅气啊!!!图侵删

(2)刑法柏浪涛,柏神的刑法个人比叫喜欢,案例化给你讲各种犯罪模型,往往两句话就让你理解一个较为复杂的案件,这比要讲的很复杂的人好的多得多。特别是两阶层的犯罪构成体系,你要是以前学的三要件体系可以快速上手。

柏神本尊!!!图侵删

(3)至于非法考的书,我力推张明楷的《刑法的私塾》,学习刑法张明楷教授大家都认识吧,此书是张明楷教授和研究生在教学讨论的文稿整理而成,涉及到许多刑法的知识点,对大量问题都进行了充分的讨论。目前应该出到第二本了,有兴趣可以买来看一看。

图片来自网络,图侵删

(4)民法当然是推荐人称讲中文的黄种人法律学的最好的王泽鉴法官的作品,天龙八部系列啦!!民法是一个大体系,要说都学得好不容易,推荐大家在学习中还是要找到自己的专业化路线,不做万金油型选手。

以上只推荐民法和刑法吧。法考其他的书推荐可以给我留言。

大家加油吧,祝大家逢考必过,点赞的19年必过!!!!!

编辑于 2019-05-06 11:18

时间充裕看法考三大本,刷完一遍后会感觉自己有徒增一甲子功力般的快感。要不就选择看法考名师(市面上流传的几个老师都可以,看个人喜好)的讲义,结合讲义视频,学完一遍大有裨益。

如果是冲着所谓培养法学基础素养看书,《刑法哲学》、《犯罪与刑罚》都适合初学者入门使用,《刑法的私塾》建议已经学完法考刑法或者是到研究生阶段再去阅读。民法方面推荐王泽鉴的天龙八部,学有余力的话还可以自行查找德日法学名家专著。

发布于 2019-03-17 03:37

我是学民法的,推荐一些民法方面的书吧,都是我自己看过的。如下:

1.《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王泽鉴(王老师的所有书都应该看,因为大陆民法很多地方借鉴了王老师的观点,所以内容理解起来并不困难,主要难在语言上,不过习惯了就好)

2.《民法总则》,王泽鉴

3.《债法原理》,王泽鉴

4.《损害赔偿》,王泽鉴

5.《德国民法总论》,梅迪库斯(无须多言,这本书对中国民法的启发实在是太大了)

6.《民法总论》,朱庆育(大神的书比较少,论文也是,但是质量有保证。朱老师理论功底深厚,书中处处体现了自己的独特思考,气节也非常令人钦佩)

7.《合同法总论》,韩世远(少有的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学者,学贯中西,在民法总论和合同法方面都有很深的造诣)

8.《中国物权法总论》,孙宪忠(这本书不太适合做教材,体系不是很完整,但是内容是很好的,适合研究生读。孙老师是德系民法的代表人物,提出的分离原则对中国物权法产生了巨大影响,也是一个非常有良心的学者)

9.《争议与思考——物权法立法笔记》,孙宪忠

10.《物权法原理》,陈华彬(感觉陈老师的书都比较传统,有点落后于时代的感觉,作为教材来学习还行)

11.《物权法理论评析与思考》,尹田(非常推荐,极其具有思辨性的一本书。另外,单从语言风格来看,尹田老师的书简直完美,阅读体验非常棒,有点中国传统文学的美感)

12.《寻找新民法》,苏永钦(思想非常超前,否定物债两分,支持建立统一的财产法体系。个人觉得他的观点代表了未来民法的发展方向)

13.《德国民法学精读译文集》,孙宪忠

14.《侵权责任法》,程啸(书还是比较全面的,可以系统的了解侵权法)

15.《担保物权研究》,程啸

16.《论债权在近代法上的优越地位》,我妻荣

17.《物权二元结构论》,孟勤国(感觉观点比较偏向于英美法,独创了一个物权体系,也是一个有责任心的学者)

18.《物权法的展开与反思》,常鹏翱(这本书是论文集,不是体系书,作为延展阅读效果较好)

19.《为权利而斗争》,耶林

20.《法学方法论》,杨仁寿

21.《民法物权论》,谢在全。(内容非常全面,让人难以想象一个人怎么能把物权法研究的如此细致和透彻,阅读难度较大)

朱庆育老师说本科的时候要是没打好基础,这辈子估计都学不好法学了,建议本科就可以找出自己喜欢的方向,多读些专业书,早日走入法学之门。

发布于 2022-04-01 08:28

王利民的民法学是非常不错的,非常详细,内容也很齐全。你也可以结合民法总则的法条一起来学

还有高铭暄的刑法书也是非常不错的,你可以借鉴一下。

发布于 2019-03-27 09:29

法本?

首先是把教材消化好

然后直接找老师开书单啊。

发布于 2019-03-10 06:42

刑法,张明楷的《刑法的私塾》

民法 ,王泽鉴的民法概要

发布于 2019-03-16 09:42

刑法的话,推荐张明楷老师的刑法学

发布于 2019-03-15 11:18

刑法:

高铭暄《刑法学》→罗翔《罗翔讲刑法》→张明楷《刑法学》

如果看不懂张明楷的《刑法学》,那就先看一看罗翔的书吧,这本书就是用张明楷的《刑法学》框架来讲基础知识,推荐结合看。罗翔是个十分用心的老师。

民法:

梁慧星《民法总则》→朱庆育《民法总论》→王泽鉴

发布于 2019-04-13 14:52

《公检法办案标准与实务指引全套7册 刑法总则+刑法分则+刑事诉讼卷》

本套丛书以刑法总则、刑法分则、刑事诉讼法条文为基础,采用【条文要旨】【罪名释义】【立案标准】【量刑标准】【理解与适用】【实务问题】【指导案例】【典型案例】【关联规范】等体例结构,全面系统地帮助读者准确把握办案思路、标准和依据,为公检法办案人员提供办案指导。


【条文要旨】精确阐述条文的立法宗旨和实质性要点。【理解与适用】逐条阐释、深入解读立法本义和条文内涵。【实务问题】提炼公、检、法等刑事实务部门办案人员司法适用的主流观点。【关联规范】涵盖与条文相关的法律法规、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司法政策等不同效力等级的刑法规范。【指导案例】收录由Z高人民法院和Z高人民检察院统一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对刑事实践工作具有指导意义。【典型案例】收录由Z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典型案例,具有较强的示范引导作用。


本书内容全面系统、体例简明适用、来源权威准确。本书每个条文均有权威观点对其释义和适用中的问题进行较为详尽的阐述。全面收录现行有效的法律规范,按效力级别与施行时间分类编排,一体呈现。所有法律规范及案例均来源于《Q国人大常委会公报》《国务院公报》《Z高人民法院公报》《Z高人民检察院公报》等权威版本。本书便于读者系统学习和整体把握刑法总则、刑法分则、刑事诉讼法的立法精神和条文的具体含义,满足公检法人员办理刑事案件的需求,对提高公检法办案人员的执法能力和办案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发布于 2022-11-16 2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