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 | 借条范本及借条书写注意事项
借条范本及借条书写注意事项
根据最新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制定的《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简称两高两部《非法放贷意见》),对关键细节做出提示。
亲戚朋友之间,金钱借贷在所难免。如采用条款详细、一式多份的借款合同,则更能全面防范法律风险;但日常生活中,由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简短的借条更为常见,因此,如何书写借条就非常重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法律司解规定及法院案例,下面提供民间借贷书写《借条》范本,并通过逐个字词详细注释的方式提示相关的法律风险点。
借条范本
借 条①
为购买房屋②,今收到③ XXX ④(身份证号:234……808)⑤以现金⑥出借的人民币贰万元整⑦(¥20000.00),借期陆个月⑧,自贰零壹玖年拾月贰拾叁日起,至贰零贰零年肆月贰拾叁日止,月利率佰分之壹⑨(1%),到期时本息一并还清。如到期未还清,愿按月利率佰分之贰⑩(2%)计付逾期利息。
立此为据。⑪
借款人:李雷⑫
(身份证号:765……117)
联系电话:
常住址:⑬
贰零壹玖年拾月贰拾叁日⑭
2019年10月23日
【注】
①标题应书写在纸张顶部,标题和借条正文间不留空行,防止借条持有者在借条上方添加内容。由于发生过恶意借款人用褪色笔书写借条的案例,因此书写借条时由出借人提供黑色签字笔更为妥当。
②“为……”表明借款的目的,以免一旦发生诉讼后借款人提出该笔借款系赌债、分手费等抗辩。
③“到”字表明借款已实际交付,避免借款人主张虽出具借条但未实际收到款项的诉讼风险,仅使用“收到”的表述难以证明该款项为借款,故采用“今收到XX出借的”完整表述,以强调已实际交付借款。
④此处写出借人姓名的全名,不应使用小名、俗称。名字中的字有同音的多种写法的,应与身份证上记载的名字一致。
⑤出借人的姓名后应附身份证号,作为识别出借人的唯一标准。
⑥“现金”表明出借的方式,如果并非现金而系银行转账,则应将此处的“现金”替换表述为“银行转账”,同时妥善留存银行转账凭据,且在转账时应在附言中注明“出借”二字。金额较大的借款,建议采用银行转账方式,以免之后发生诉讼时就是否实际交付款项发生争议。
⑦金额应既写汉字大写数字,也写阿拉伯数字,以免发生篡改;同时写明币种,且需特别核对汉字大写数字与阿拉伯数字的一致性。
⑧明确借款起始日期,以免因何时还款发生争议;涉阿拉伯数字均需大写。
⑨利率应写清是年利率或月利率,附大写,避免xx分利的不规范表述。同时,应注意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院支持的利率上限为年利率24%,超过年利率36%的,超过部分的利息无效,出借人向法院请求超过年利率36%的利息,法院不予支持,而借款人向法院请求返还已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法院予以支持;但年利率24%到36%之间的利息部分,借款人已经支付的,不得向法院请求返还。另,,根据《非法放贷意见》第二条的规定,约定超过36%的年利率,将会加大构成刑事犯罪的法律风险。
⑩应在借条中写明高于借期利率的逾期利率(但逾期利率超过年24%的,法院亦不予支持)。同时,可写明逾期后的计息基数的计算方式。
⑪“立此为据”作为借条正文的收尾,以免借条持有者在借条正文末尾添加内容,借条正文和借款人签字之间不留空行。由于此范本仅作民间借贷手写借条参考,因此借款合同中常见的管辖、纠纷解决方式等条款在本范本中均不作表述。
⑫在法律术语中,借款人仅指借入款项的人。借款人的姓名应写全名并与身份证记载姓名一致且附身份证号。同时应由借款人在签名上摁手印,以避免诉讼中产生笔迹鉴定费用。如条件允许,借条最好书写在借款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的上方。
另外,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自2018年1月起施行,该解释确立了“共债共签”的原则,也就是说,夫妻一方举债,另一方未签字或未认可的,法院一般不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具体到借条出具的场合,如果债权人希望借款人的配偶一并承担还款责任的话,则需要求借款人的配偶在借条上借款人处一并签名并摁手印。
⑬常住地可作为催款通知送达地址,借款到期后,出借人应及时以可证明的有效方式进行催款,避免发生因诉讼时效经过而败诉的风险。
⑭该日期应为所借款项实际支付的日期,并大写。借条末尾日期(或身份证复印件)以下的空白纸张最好裁掉,理由同前。另外,借条书写中如有涂改,应要求借款人在涂改处摁手印。如条件允许,借款人应要求将借条原件复印一份留存,要求出借人在复印件上手写“以上复印件内容与借条原件一致”并签名确认,以防保存借条原件的出借人涂改借条。
| 问:借款本息一并还清后,借条如何处理?
| 答:用黑色笔画一个方框将借条全文框住并连接对角线打一个大叉,在借条方框下方手写“以上借条所涉全部本息已于X年X月X日还清”,出借人和借款人双方签字确认,并由出借人保留该原件,借款人亦应将上述处理过的借条原件复印一份后留存并要求出借人在复印件上手写“以上复印件内容与借条原件一致”并签名确认。传统上,有所谓还清借款后当场销毁借条的做法,但后续如发生纠纷,此种传统做法将导致无法向法院举示借条这一最重要的书证。
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 费梦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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